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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时间:2021-11-11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通  报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李学福为通讯作者、李学福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Tripterine up-regulates miR-223 to alleviate lipopolyaccharide-induced damage in murine chondrogenic ATDC5 cells”。经查,系存在买卖、代写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给予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李学福:

  1、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2、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通报批评;

  3、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

  4、停止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

  5、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给予其他作者魏巍、赵忠全、吕树振:

  1、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2、全院科研教学人员范围内通报批评;

  3、停止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活动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