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提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各科室负责人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
2严禁违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规定。严禁在疫情期间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活动,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3.值班值守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岗、漏岗等情况。非值班人员清明期间待守聊城,严格遵守非必要不出聊,出聊必上报的规定。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