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时间一般在患者出院15个工作日后可以复印,复印时需携带:
1.患者本人复印时,直接出示身份证原件和住院号。
2.代办人复印时,需要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患者身份证原件及住院号;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也可使用国家政府认可的电子证件。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为了方便患者,可于出院当天携带身份证和出院手续去一站式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病案邮寄业务,一般15个工作日后可收到。
地址: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635-8381916 一站式服务中心 8385194 病案室。
备注:(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军官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其他身份工作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