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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发布: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阅读:

  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1、请您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确定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姓氏可随父姓或随母姓,第三姓询问拟落户地户籍科),《出生医学证明》名字一旦打印,不可更改,请您慎重确定新生儿姓名。

  二、线下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一下相关材料:1、由新生儿母亲携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签发出生证明处留存);3、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证明处留存)。如新生儿出生后超过3个月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供产妇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新生儿记录页),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出生后超过1年申领或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除了上述材料还得需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还需同时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分证件原件、复印件并进行身份核验。

  三、线上办理:本院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可选择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下载“爱山东APP”),准备好您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户口本、签发知情告知书照片,足不出户出生证明邮寄到家。多证联办。超过3个月为申领的,应到签发机构申领医学出生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由新生儿父母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址:妇产科<<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六、咨询电话:0635-838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