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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新农合患者就医须知
发布: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阅读:
   一、医保患者住院当天必持医保证、医保住院通知书、院内住院记录封面到医保中心(位置:门诊一楼中部)办理相关手续;急症病人住院后3天内补办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或出院结帐后均无法按医保有关政策报销医疗费用。
    二、新农合患者住院当天(急症病人最迟3天内)务必持新农合证、身份证、住院通知书、住院封面到医保中心(门诊楼一楼中部)办理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或出院结帐后均无法按新农合有关政策报销医疗费用。
    三、医保、新农合患者在我院就诊,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保、新农合的《药品目录》、《住院病种目录》、《门诊和服务设施目录》等有关规定。一般不使用规定范围外的药物、诊疗项目;确因病情需要使用时,应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医保、新农合患者住院期间不准擅自离开病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主治大夫请假,否则无法报销。
    五、医保、新农合患者所患疾病如属单病种范围,我院严格按聊城市医保处、聊城市合管办核定的价格,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
    六、医保、新农合患者出院时务必先到我院医保中心结帐(切记),已在住院处结帐者无法按有关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