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范围
医务科。
三、定义
无。
四、内容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通过全方位的对口支援,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每年选派医德医风好、敬业精神强、业务水平较高、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的临床技术骨干、具备一定指导带教能力的医务人员到受援单位驻点服务,帮助完善管理制度,指导临床诊疗服务,培训业务技术骨干。同时免费接受受援单位选派的一定数量的进修人员,帮助做好适宜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适当给予必要的物资援助。
(四)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等项目。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口支援实施方案,明确支援目标、项目内容、支援方式、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对口支援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保证任务落实。到受援单位进行考察、协商和签订协议,从自身专业优势、派驻人员资质、受援单位专业需要、受援地居民医疗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准专业,派出骨干,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收到实效。
(六)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并切实加强考核。
(七)加强对派驻人员支援绩效的考核,派驻人员要自觉接受所在受援单位的管理,遵守受援单位的规章制度。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