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现将《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职责
3.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基建、装修改造项目申请表
4.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项目申请表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利益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聊城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聊财采2020年85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张 总 则
第一条医院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医院纪检部门和相关主管职能科室负责人等组成(名单附后),由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购置(含处置)的招投标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确定招标项目范围、招标方式;
(二)组织对招标采购项目的考察;
(三)负责招标文件的审核;
(四)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
(五)落实合同的签订、履行及供应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六)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有关材料及文档管理。
第三条 下列范围的项目应进行招标采购
(一)医疗器械类:单台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单品种年用量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单台次年维保费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
(二)后勤物资类:单品种年用量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品、被服、水、电、汽、暖设备及配件等;
(三)基建项目: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
(四) 单台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应用软件等;
(五)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
(六)以上招标数额标准依据每年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第四条按规定应招标、因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招标的项目,经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先行采购,主要包括:
(一)市场紧俏、受资源限制等原因,因供求关系不宜或不能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
(二)通过技术攻关及专门设计,为医院研制和生产的专用设备、备件等物资;
(三)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四)我院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五)已经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六)有特殊要求的紧急情况,如设备抢修等;
(七)有特殊安排的物资或项目;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 对不能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的要求:
(一)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二)各级政府统一采购或有特别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章 招标流程和要求
第六条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流程。凡需招标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进入以下招标采购流程:
(一)招标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市场调查,进行充分的考察和论证;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
(三)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办公室共同制定;
(四)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项目,依据评标委员会编写的《评标报告》结论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中标单位;
(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采购,具体如下:
1、单项或批量采购5000元以下的货物类、服务类及1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自行组织采购;
2、单项或批量采购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以及单项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相关科室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招标办公室组织监督部门、相关职能科室及使用科室等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及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或网上商城采购。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六)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办公室与中标人拟定合同,政策法规科、审计科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合同进行审核无误后,由院领导审签;
(七)招标办公室按合同采购并通知相关科室验收入库;
(八)招标办公室归档相关文件。
第七条 招标采购工作的计划与预算要求:
医院各科室根据业务发展、学科建设、新技术、新项目等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的确定采购需求,相关职能科室对采购项目进行参数、性能、服务、价格等市场调研,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第八条 严格招标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各类中标项目必须签订合同并统一加盖“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章”。
第九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最大限度的提高投资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正常的招标活动。
第十条 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核同意,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对同意采购的项目根据服务水平、技术能力、代理费用等标准,确定组织实施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根据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询价采购等不同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规范、严谨、科学、合理,应当包括技术参数、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三章 投标人的条件和要求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第十四条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产品必须是成熟的产品,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人参与投标应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经营(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资质证明、主要业绩表、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五年内不得在我院投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向评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标准履行合同的;
(四)其他违约行为。
第四章 评标的要求
第十七条 开标与评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第十八条 开标时参加投标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特殊产品品种单一的可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第十九条 开标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必要时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过程记录详实,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评标由评标工作小组独立负责,评标标准及办法:
(一)定性评价:是利用评委的专业知识、经验、对本标的认同度进行评审和比较的方法。是对标的本身知名度、企业形象、自我介绍等因素进行的综合判断;
(二)定量评价:是采用要素加权法进行评比。即把包含质量、价格、服务、商业信誉、社会评价、证明文件等要素进行加权量化,量化形成的指标体系反映招标人对标的采购的本质要求;
(三)综合评价:是在前两个评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各种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是最后定标的依据;
(四)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对于综合评价相同者以定性评价优先者中标;
(五)对于违反规定的投标人和评委,一经查实,以后不再允许参与我院招投标工作或评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的评标工作小组,评标成员名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二条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招标办将评审结果向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会汇报。
第二十三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结果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五章 入库验收
第二十四条 入库验收:由第三方服务专家或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入库验收,对所采购物品按照合同技术要求进行查验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六章 纪 律
第二十五条 各项目执行单位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负责,认真作好项目立项、考察论证、招标、验收、付款等环节的工作,建立项目全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六条 医院监督部门负责招标采购的监督工作。在招标及合同履行工作中,各有关科室要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任何科室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对违规进行的采购项目,财务部门不得办理资金结算。
第二十八条 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守机密、廉洁自律,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要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即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2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苏玉凤
常务副组长:常立国
副组长:范秀彬 李良臣 徐长军 刘树英
成 员:郭清军 华 滨 窦存华 何有振 刘 宁
杜 磊 汤之梅 孙桂强 张 斌 宋 敏
赵秀成 申 林 张 鲲 李群策 王顺丰
赵祥筝 武新亭 白 迪 耿冠宏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标办,郭清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制度;
(二)全程监督、指导、检查招标采购工作;
(三)协调解决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对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投诉事宜进行调查和核实;
(五)对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3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
申请科室: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申请理由:
主管科室意见:
预算金额:
分管领导意见:
院领导意见:
附件:4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项目申请表
申请科室: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预算金额
1
2
3
4
5
6
申请理由及用途:
主管科室意见:
预算总金额:
分管领导意见:
院领导意见:
附:大型设备购置须提供论证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