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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烟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13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1 目的

  为全面推进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无烟医院的建设,切实维护患者、 职工的身体健康,为患者和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保证无烟医院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 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有区域的控烟管理。

  3 要求

  3.1 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对控烟工作的要求。

  3.2 医院内全面禁烟。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均不得在医院所有区域吸烟。

  3.3 医院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有责任和义 务劝阻吸烟,自觉做到不在医院任何区域吸烟、不敬烟。

  3.4 科室负责人应加强科室控烟工作的管理。

  3.5 科室控烟监督员定期对科室负责区域进行控烟巡查,并做好记录。

  3.6 医院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

  3.7 医院在门诊、急诊、住院、办公区等入口,大厅、走廊、会议室、 电梯间等地方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

  3.8 医院设立戒烟门诊、戒烟咨询电话,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 烟指导和服务,并有记录。

  3.9 医务人员掌握无烟医院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 劝阻和戒烟指导。

  3.10 医院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3.11 医院不接受烟草资助、不发布烟草广告、采用标有烟草的物品。

  3.12 发现部门、科室、员工违反或未执行无烟医院相关规定者,按照医院《控烟奖惩制度》处罚。

  4 职责

  4.1 控烟领导小组

  4.1.1 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院的控烟工作。

  4.1.2 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制定医院控烟工作制度、奖 惩办法。

  4.2 科室控烟责任人负责科内的控烟工作,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帮助,并做好记录。

  4.3 科室控烟巡查员要及时巡视,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

  4.4 全院员工

  4.4.1 有责任、义务进行控烟工作宣传,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4.4.2 有义务保持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烟具。

  4.4.3 有义务对科内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帮助。

  4.5戒烟门诊医生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并记录。

  4.6戒烟电话咨询人员为来电者提供戒烟指导,并记录。

  4.7医院控烟巡查小组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全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