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聊城卫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医院陪护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医院实施“陪护证”管理,原则上“一患一陪”,陪人相对固定。每一名陪护信息需详细登记。
二、无卡禁入,陪护时随身携带“陪护证”,陪护出入医院病房大楼必须出示“陪护证”。发现没有“陪护证”,一律劝阻,不听从劝阻且不佩戴口罩者,予以劝离。
三、原则上患者出院前不更换陪护,确需更换的应对其全面排查,并详细登记。
四、对陪护人员要进行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责任宣教工作,每天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记录,一旦出现发热情况,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五、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六、本规定即日实施。
护理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