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职工柳文汇(一号楼二单元三层西户),申刚(一号楼一单元二楼西户),苑晓春(一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三位同志2002年前入住本单位家属院(聊房产证新字第000562号),夫妇双方均没有参加过房改。根据《解决市城市公有住房房改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及该三位职工要求,经医院研究同意办理有关房改手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三位同志的房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如对以上房改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到总务科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8386137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29日